法律问答

合同、无工资卡、无社保。手上只有一个带公司公章的工作鉴定,内容写明了本人在公司的任职时间,但这是复印的,想问是否能作为证明我曾与公司有过劳动关系证据 从而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2019-02-03 13:04: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 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如上述证据都没有,劳动者会采取电话录音的形式来取得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在内的各种想要证明的内容。但是,录音、录像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二是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三是还要充分提供其他证据。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的内涵:包括工资(一般指年收入总额)、养老保险缴费复印件、自有房产证明、私家车辆证明、大额定期存折复印件、外汇、债券、黄金有价证券帐户、大额人寿养老分红保单等。
    ;  注意事项:  第一: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第二: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第三: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
    而且必须是圆章。
  • 在司法实践中,确认和识别某一关系是否是劳动关系,需要遵循一定实质标准和形式标准。实质标准是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核心标准和决定性因素。其主要包括:劳动力由他人使用、劳动组织关系、组织从属性、人身关系。另一方面,认定劳动关系还可以从形式上进行判断,但形式标准只是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辅助性因素,对于这类特征的归纳概括,主要是为了方便司法操作。目前,相关法律规定的形式主要有:劳动者资格、雇主资格、书面劳动合同、劳动给付、工资性报酬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颁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但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形式标准只是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辅助性手段,如果某种社会关系只是具备劳动关系的形式标准,并不能当然地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还需要进一步剖析其是否具备实质标准,必须把实质标准和形式标准统一进行把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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