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业主与开发商合作建房。业主出地,开发商出资。开发商延期2年了交房。合同上写明了交房日期但没有写明对违约处罚。业主可以向开发商讨要损失吗?前不久开发商办好了房产总证。总证户名是业主。合同上写明房产证由业主保管。业主几次向开发商要回房产证,开发商以分户为由拒绝交房产证。现在开发商连电话都不接了。请问业主应该怎么做?

2019-02-03 14:1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业主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形包括:
    1、开发商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  
    一、买二手房合同没有写逾期交房的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因此,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开发商和你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而开发商延期违约交房,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强迫你们重新签订协议属违法行为,你们完全可以拒绝。
      必要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建议你先索要违约金。
  •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需要按照购房合同里的有关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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