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这是结婚彩礼的纠纷,订婚期间男性给女性2万元,这笔钱用于两人的日常开支。一年多后,女性提出离别,但钱在两人同居期间花光了。男子向镇法院提起诉讼,将女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彩礼金!结果,女人没有出现!时隔五年,妇女收到县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指令!这个该怎么办?

2021-08-07 10:32: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 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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