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朋友2011年的时候陆陆续续接走了我1万?RMB,还有一个6千块钱的LV钱包.?当时也没有写借条,他现在不肯还钱,但是我手上有关于借钱的录音.只有我诉说的当时他借我钱的数目还有内容.但是他没有当面说这笔数目,只是没有否认我说他欠我钱的事实,并且承诺给我还钱,但是却不换.这样的信息我可以起诉他么

2019-02-03 16:4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可以起诉,因为录音可以作为借款事实的证据向法庭提交;  
    2、但录音应当保证其来源合法且完整,只有合法和完整且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录音才会被法官采纳;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 若债权人没有借条,而债务人又一直不还钱,债权人可以:

    1、可以起诉,但是债权人为了实现主张债权的诉讼目的,在债务人当初并未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或借条的情形下,应当搜集到足够的证明己方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的证据后,在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程序。

    2、虽然债务人并未向债权人出具借条或欠条,但是债务人亲口承认债务,包括数额、币种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的录音也属于能够证明债权的合法有效证据之一。此外,银行转款记录、知情者认证或书证等证据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在债权人虽没有借条或欠条,但是掌握到了足够的辅助证据,且各个证据要素之间相互印证,共同指向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会依法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或支付令申请。
  • 对方欠钱不还,你哥可以全权委托你,代理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返还借款。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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