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做跟进,进公司说要加百分之五的工资,上个月做了44万日元左右。也就是说,我的工资是2200美元和1600美元,最后是4200美元左右。但是,给我2600美元,我1600美元,上司说这批货物的发货期晚了,让我负责,然后不知道工资的一半。我可以起诉他吗?

2021-08-07 15:43: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予执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
    第三,对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
    第四,不要担心,这种情况就好像银行的死账坏账,但是,只要他有劳动能力,就可以追究其履行法律责任。
  • 劳动者讨薪起诉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比如工资被拖欠的金额和人数、拖欠的时间跨度、完成了具体的工作量、在什么公司或工地打工劳动、以前发放的工资花名册、老板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车子牌号)等事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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