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在前夫家,和孩子的爷爷奶奶在一起,前夫已经把户口分开了,现在农村改造,按人头分钱,能给我分的钱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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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非法
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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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详询户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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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当地政策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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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