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孕妇。国庆节我们公司请了三天假。公司让我从1号到3号休息,我想4号休息,公司说旷工。

2021-08-07 19:08: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孕妇请病假没有特权,应当遵循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请假制度的规定,对于非急诊事后提交病假条的,提交假条之前的期间可以按旷工处理。
    劳动部、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