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借我朋友5000元!写的借据说的月末还!可是别人没有了!他一直和他娘她们日常生活在一起!沒有储蓄!我到法院起诉他得话!人民法院判我赢!可是我连别人都找不着!我能否问他娘要啊!万一拿不上钱!我申请办理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想问一下人民法院能实行吗!(我朋友沒有储蓄,一直和他娘住)

2021-08-07 20:1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房公积金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一直是司法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有人认为,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有人认为,公积金作为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专项基金,应该专款专用,不应被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条例,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因为,《条例》没有规定住房公积金不得执行,司法解释也没有相关规定。《条例》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限制,只是为了保证其用于居住条件改善目的的实现。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住房公积金可以被强制执行。
  • 判决生效后,不履行就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了
  • 你好,向承办案件的执行局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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