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私企电厂已经工作19年.现在我们电厂被中国大唐兼并.要求我们下岗.厂里给我们的补偿是补齐以前的养老保险.按工龄补给补偿金.一年为一个月的工资.其他什么也没有.我们一直没有交失业金.我们应该怎样赔偿才更合理

其它
2019-02-03 19:26: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即使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但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您好!根据《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和你不订立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保是违法法律规定的,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捍卫自己的权利。

  •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的工龄应该如何计算?按照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 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 33号)第4条的规 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 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 单位的工作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还规定了关于成建制调动和组织调动等原因 而改变工作单位的,解除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的工龄的计算 问题,即在行业直属企业间成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主管部 门作出规定;其他调动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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