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工厂干快2个月了??今日22号说发放工资他人都发过就也没有发??是怎么回事??我能到劳动部门告吗

2021-08-08 00: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员工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单位员工要求之日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有些分公司尽管没有法人资格也可以在其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有些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资格的要到其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 你好!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你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 你好,建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