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地下恋爱已经两三年了,现在和别人睡觉,对方丈夫要求赔偿,丈夫赔偿一万二千日元,我知道后很痛苦,想离婚,要求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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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诉讼离婚的话,由法院就房产等问题进行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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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过错方应当少分甚至不分财产,你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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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同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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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