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二手房需要过户,假若我现在手里已有一套房过户费用和我现在手里没有房子产生费用是不是一样的?谢谢。

2019-02-04 01:33: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赠予房产过户所需什么费用?  
    1、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赠予房产过户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 买卖过户税费

    契税: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营业税:房产证未满2年的,缴纳差价的
    5.5%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但房产证满2年并且是少有住房的可以免除
  •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交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在房屋买卖中,“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亦即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既然房屋产权过户是卖房人的法定义务,相应的费用也依法应由卖房人承担。因此,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
    一般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
  •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
    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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