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由于用别人身份证办了几张信用卡而透支被当事人告上法庭,现在被拘留,情节比较轻,而且欠款已经还清,但是已经拘留三个月了还没有判,都不知道这三个月在判了以后怎么算,是不是可以抵消一部分刑期?

刑事辩护
2019-02-04 07:38: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规定是不可以的。 然而,许多银行员工为了完成单位下达的办信用卡的指标,或者出于非法的目的,与社会上许多不法人员勾结在一起,出现大量使用别人身份证办理的信用卡。 不法人员利用银行免息办法,长期占用银行资本,甚至好多人一人使用数十张信用卡。
    在一张卡因意外没有及时偿还每月最低还款额时,不法分子就将此卡丢弃,致使该卡被银行大量罚息,银行一段时间后向被冒用身份证的人追讨本息,这时,被冒用身份者才知道身份被人冒用并报警。
  • 一般来说涉嫌贩毒的话,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然后审查查明涉嫌贩毒属实的话,会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然后递交法院判决等。
    被拘留的期限是 刑事拘留最长37天,根据刑诉法,公安机关拘留后的侦查期限是30天,30天内向检察机关报捕,检察机关的7天批捕期限中,犯罪嫌疑人仍被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如果是疑难案件的话,还要延长期限的~延长1个月。
  •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信用卡透支额度超了,按临时超限消费来处理

      举例:以平安信用卡为例:

      实际使用超过固定额度的部分将收取超限手续费。超限手续费按超限部分的5%收取,不设最高和最低收费限额(超限费暂不收取)

    信用卡还款后,额度保持不变,还是以前的额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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