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25年,单位只签固定期限合同,不跟我们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要自动终止合同,还有4年零3个月退休.请帮忙.

2019-02-04 07:44: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在工作中受工伤导致伤残,就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与签订什么种类的劳动合同没有关联性。因此,不解除劳动合同也有赔偿。但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赔偿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才支付。
    如果将来终止劳动关系,要按将来的标准进行赔偿。
  • 公司要调岗降薪需要和劳动者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公司可以和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租金按照实际的租赁月份进行结算,同时按照租赁合同的要求支付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确定违约金数额的按约定计算,双方未约定明确违约金数额的,按照违约赔偿损失计算。
    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3.“不超过20%”,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 首先,签合同的劳动者,要非自己意愿辞职,或者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才能获得经济补偿。
    其次,赔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低于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高于6个月及1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
    最后,公司不按规定支付赔偿的,尽快依次向劳动行政部门(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法院反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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