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95年向同事借7000元,借条无约定归还日期,口头承诺利息20%?如果对方要起诉我,法院会受理吗?包括我口头承诺的利息要算吗?

2019-02-04 08:16: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返还;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若是债权人主张约定11年年底还清债务的,应当出具相关证据。且债权人这样主张的,若无中断诉讼时效的证据,则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1、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如果债权人不讨要的话,可以日后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要求还钱,随时讨要都是合法的。因为借条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找借款人还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主张返还借款,但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补打借款的时间和还款时间,如果距离还款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将超过诉讼时效,在对方抗辩的情况下,你将丧失胜诉权,如果只约定借款时间未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主张返还借款,诉讼时效从你第一次主张返还借款之日起算2年。
    2.补打借条视为对方对借贷关系的承认,可以作为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3.如果对方有财产的,可以在起诉前先申请财产保全。
    4.返还借款可以先向对方主张,如果经过你的主张对方不予返还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关于利息的计算问题,一般来说,按照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如果经催告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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