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双方都是城市户口,又是独生子女,符合生二胎条件,但不知具体有什么要求和政策?

2019-02-04 08:2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胎政策放开与领养子女的没有关联性,只要符合《收养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进行领养。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 生育二胎从16年开始已经全面开放,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携带二胎准生证(没有该证请到派出所登记)、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派出所办理。
    生育二胎与户口无关,具体可以到当地计生部门咨询相关的政策。
  • 根据2001年11月l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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