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付了两千元租房押金,增加了家具,买了家具,他又不租了,该还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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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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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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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收集证据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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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