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二年级,暑假找工作。有个员工请假了,说干了两个月,我只干了两个月,刚干了一个月,请假提前回来,上司让我不干,剩下的一个月找工作可能找不到,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2021-08-09 08:1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无论干多少年,主动解除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这是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自行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合法利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非因劳动者的主观过错,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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