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3月6日~2015年底。我在北京双清XX承包工程,前期亏损,后期不让我们继续工作。工人的工资结算了,我的工资怎么办?

2021-08-09 12:2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因疫情无法到岗的,单位应正常结算工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等,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 对于因疫情而未及时返回用工地的劳动者,企业支付工资的方式是用人单位应优先安排其年休假,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劳动者未复工时间较长的,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安排劳动者待岗。
    待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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