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走路被电动汽车撞伤了。警察已经处理好了。在警察局赔了钱,说没有钱,每月只能上班,他家不同意,事故者已经被释放了。现在他家正在垫付医疗费。我的朋友还在医院,找不到赔偿人。我们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8-09 13:29: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上班,撞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车祸发生后,侵权责任人需要按照双方事故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实际花费数额进行赔偿,侵权人如果有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首先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赔偿义务方无力赔偿,可以双方协议分期偿还,或者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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