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三观不合,想离婚,已经有两个孩子,大女儿2岁10个月了,小儿子1岁3个月了,我是孩子的母亲,孩子的父亲在浙江省,我们结婚后一直在我家河南省生活,我现在想两个孩子自己养育,可以吗?另一个孩子的父亲血液检查是阳性,阴性乙型肝炎。

离婚
2021-08-09 16:37:1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