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一共三人,帮别人担保50万银行贷款,期中一个人只签了字,没有复印各种证件,银行就已经放贷,后来那个人不想担保了,就一直没有给银行证件,这种情况他要承担什么责任?银行有责任吗?

2019-02-04 13:21: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已经签订的担保合同,不能说不想担保就不担保的,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既然已经担保了,别人没还,你是必须承担担保责任的,而不是说你不想担保了,你应该要求那个贷款人赶紧还贷款,否则你很有可能要代还款了。
  • 根据贷款种类的不同需要提供的手续如下:  
    1、三联保贷款  三个经营的经济实体以自己的工商证为联接,相互担保,向银行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工商证、税务证、资金流水、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证明,还款人为各营业负责人;  
    2、抵押贷款  以不动产作抵押贷款,即以房产(地产)抵押、以经营的企业(工商执照)为贷款人申请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  
    3、一手房按揭贷款  买的是刚开发的新房子,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买卖合同)、土地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担保公司的担保证明。  一般由开发商集体办理一手房按揭,比较简单。  
    4、二手房按揭贷款  买的是二手房,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
  • 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之一就是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之一就是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两种: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可以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担保人一般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是一并要求债务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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