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两个女儿结婚了,户口被带走了。现在老人老了,想让女儿带户口回去,派出所不定居,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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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否已经落户,以当事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为依据,只交验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无法证明是否已经申报户口,也无法出具该证明。 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3,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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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协商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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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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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