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庆期间由一家公司派到某商场上班,当时因为节假日人员问题,在商场办不到正式进场手续下,申请了商场的临时工牌以临时促销的身份,于1号至7号在商场上了7天班,当时的情况是没和公司签任何劳动合同的,7号下班时临时工牌由商场收回,由于没有工牌,公司安排我8-10号在家休息,我于10号向公司提出辞职,当时公司的上司表示同意我辞职,过了几天后,我向公司提出要求发放工资金,却被告知因为没提前一个星期提出辞职,所以不能发工资,现在我想追回工资。请问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是多久?由于我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在商场也只是临时人员的身份(商场以不由他们管理的理由拒绝出具我的考勤记录),所以除了有该公司发给的一套工衣外,我没有其他能证实我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请问工衣能不能作为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仲裁部门会不会受理我的申请??恳请各位法律专家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仲裁
2019-02-04 14: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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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