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桌向我借了我的手机。我同意后,她趁我不注意偷看我相册里的一些私人图片,然后大肆宣传。这是侵犯我隐私吗?

其它
2021-08-10 08:14: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刑法》有如下关于侵犯隐私权的规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
    (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现下,有人喜欢“撬开”他人的网络空间、电子邮箱,获取隐私图片、视频在网上传播,其中不乏淫秽、色情图片,但这样的行为很可能涉及更加严厉的刑事犯罪,即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
  • 在路上偷拍是否侵犯肖像权,要看实际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
    (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
  • 照片涂鸦是不是侵犯肖像权名誉权,要看行为人把照片涂鸦了是否适用于营利性的行为,或者有没有故意的扭曲,捏造丑闻等,如果以上的行为都存在,那就是侵犯了肖像权以及名誉权,你有权要求停止损害,并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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