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企业原来是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租期到,新的公司成立,维持职工工资待遇和原先的合同书承诺,新的企业是不是要赔偿职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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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的公司,主要包括下列流程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由发起人不少认购于35%的股份;
4)发起人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人股书;
5)与证券经营机构和银行分别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6)认股人认股并缴纳股款;
7)法定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8)召开创立大会;
9)申请设立登记;
10)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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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外资收购企业后,将原企业的职工工龄与新成立的企业合并连续计算的,则原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收购后新成立的企业不接受职工在原企业的工龄的,则应按劳动者在原企业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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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