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了房屋认定书,但售房员当时没告知他推荐的房屋是顶层,当天发现后给他打电话,他承认说可以给条换,但我不满意,要求退定金,可以吗?还差几天就到预定的交首付款的时间了。没签正式购房合同,定金能退吗?

2019-02-04 15:38: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是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范本,主要内容均有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如自己所要约定的内容在范本合同中没有,可以在空白条款中填写清楚,或者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一)产权方面问题注意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如2008年2月18日。  
    2、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3、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4、业主退房时如该房产价格已经上涨应按照上涨后的实际价格清退购房款项。  
    5、除了退还房款以外开发商还应对业主已发生的银行利息、装修费、误工费等款项进行赔偿(金额按具体情况协商)。  
    (二)所购房屋的质量保证:  
    1、墙体平直,无非设计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缝。  
    2、房屋顶部防水性能良好无水渍、厨房和厕所防水无缺陷、各上、下水管、口与地面结合处无渗、漏水现象。  
    3、公共管线不从室内通行,如不可避免应不裸露及保证室内表面完整、平滑。  
    4、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等均可正常使用。其中具体约定好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  
    5、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完成日期。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  
    6、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  
    (三)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使用年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  
    (四)交房条件约定:  
    1、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出具该商品房实测面积、《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3、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使交房期限后延的情况下,开发商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  
    4、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双方应事先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并体现在合同中)。  
    5、收房时应交纳的费用。
  • 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这种情况下,一旦业主起诉,即使开发商推诿,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
    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一般说来,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当然,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也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

  • 一、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希望解除买卖合同,其处理方式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
    二、购房人解除合同退房的几种情况
    1、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如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则购房人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
    2、购房人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则购房人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从法律的角度,购房者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1)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实践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很少会有这样的约定;
    (2)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包括开发商已经支付的印花税等费用)或违约金,一般开发商是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
    三、购房人退房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1、《合同法》同时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购房人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你现在的处境符合这种情况,你可以通知对方,告知不能履行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免除部分和全部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