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孩子以我的名义,孩子的父亲不给我。我现在每月支付生活费。孩子的父亲说要我支付抚养费。能给我这个吗

2021-08-10 10:4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 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由你抚养,对方应支付抚养费
  • 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签订协议约定。不支付时可起诉解决。
    可以转走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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