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个月10月18日晚同学陪我去购买手机,花了1150元,买时店家强调是行货。第二天我发现充电器型号他拿错了便去换,另一个店员还向我说手机是行货。几天后手机配件(耳麦和电池)出了点小问题,去找他,它却反口说手机是水货,他们不负责,结果我花了30元。前两天手机坏了开不了机,拿去维修,他们说内部配件可能坏了把手机拆开,后说配件坏了,要80元维修费,我不同意,麻烦他们把手机还我,结果他们一直不做,要我至少付20元检查费,最后在他们的要求下我付了10元,才肯把手机装好还我。但这时手机却可以开机,只是屏幕不亮,店家又说屏幕明显坏了,而且肯定是线路坏了。当我打开手机后盖时,发现sm卡不见了,店家竟然不给我做任何赔偿。时后我打12315投诉,结果那边说水货他们不管,我只能自认倒霉。请各位好人帮帮忙,我能投诉这个店家吗?要投诉他什么呢?这件事一直困恼我,能索赔精神损失吗?我家里一个亲人都没有了,是个孤儿,麻烦好心人帮帮行吗?说真的,1100多块对我很重要,如果不是这件事,我真的不想说自己的家事。拜托了,谢谢!

2019-02-04 16:44: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投诉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所辖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等。
  • 车祸头部受伤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车祸头部受伤中受害人或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但首先要确认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该司法解释的施行,为人民法院判决提供了依据,但同时赋予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重婚是指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具体有两种情况: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 当消费者受到侵权时,可以要求销售商赔偿,如果销售商不给予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号码12315。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