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起诉我的买卖合同纠纷事件,于2016年12月26日作出判决。2018年12月20日对方提起诉讼,现在法院受理起诉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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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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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如果有法院判决,可以根据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甚至是列入失信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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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