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阿克苏上班并交纳住房公积金,向在河南老家装修房子,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9-02-04 19:1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提取。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