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亡故,姥姥在世,妈妈也在世,有一套企业的福利分房,想产权过户在妈妈户下,爸爸也有五个兄妹,我做为孩子,产权过户得话应当怎么操作??

2021-08-10 19:12: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兄弟姐妹之间,当出现父母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的情况时,有负担能力的其他兄弟姐妹是否应承担扶养义务,法律并未作规定。不过,我们认为,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应承担必要的扶养义务。
    1985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兄妹间扶养问题的批复》也肯定了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有病、残的成年兄弟姐妹有一定的扶养义务。
  • 福利房是计划经济年代的产物,原指单位集资建设然后按成本价分配给内部职工的住房,向房管部门申请以微利价购买的住房。98年之后政策规定停止实物分房,所以现在已经没有所谓的福利房了,有的只是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也属于保障房的范畴,在这里我给你解释一下吧。
      保障性住房一般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人才公寓等等。这些房子的申请条件,都是要求你是本市户籍、名下无房。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是比较常见的,经常会在各大媒体听闻到。
    经适房主要是针对户籍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而设的,除了要求户籍和无房外,还要求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有资产和收入的限制;婚姻形成时间符合规定;全家名下没有房地产且规定年限内没转让过房地产;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市政府要求的其它条件。
    条件的话大概主要就这些了,仅供参考,因为各地区政策不一样,所以要具体咨询当地的经适房主管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