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嫌非法行医致人非正常死亡案的死因与非法行医的医疗行为与死死亡的因果关系是否要进行有关鉴定,由公安机关提出还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如是司法鉴定,可否一定要由公安机关提出;如卫生部门提出,则提出何种有法律证据效力的鉴定?

医疗事故纠纷
2018-07-23 21:2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根据《刑法》 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尸检应在患者去世后48小时内进行,如果医院具备尸体冻存条件,尸检尸检可延长至7日内。你父亲食管癌术后大量出血应是手术过程中造成肺动脉损伤所致,腹腔的管子变绿是严重感染的后果,医院在手术处置及术后护理方面存在明显过错。
    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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