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2月23日做了痣疮手术。由于两次医院失职,我的伤口还没有愈合,比手术前还要痛。对于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能要求医院赔偿我的损失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8-11 01:1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 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认定
  • 您好!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以鉴定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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