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拿错了东西,把别人的东西拿给他,他不退款,还不承认,是六千元以上的录像机,房间里有照相机,明确目标是他,怎么判断,怎么回收。
消费者维权
2021-08-11 11: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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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一)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
(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对货物毁损快递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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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遇到对方不同意退款时,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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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