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媳妇两个人结婚生过孩子,她户籍上未婚,户籍转移给我,现在生孩子以前生过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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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计划生育证明能办理吗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一般来说,未婚人士计生证明和已婚人士有所不同,如单位需要,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
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审批流程:领取审核登记表,然后到所在单位或村(居)盖章,所在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最后人口计生局审核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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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婴儿申报户口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对《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①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②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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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