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女,大约两年钱前,我和对方开始交往(交往大约一年时间)。期间其跟我多次口头借钱,小到一两百,大到一万不等,共计4万于元,说以后会还。通过微信,支付宝,和现金三种方式给他。由于恋人关系,一次都没写借条,现在分手快一年了,对方不还钱,说:如果不分手的话,以后会补偿,但是既然现在已经分手了,那些钱就不会给了。后来尽然还不承认钱是借的,说成是情侣之前共用的,但是他借的钱都是用到他自己身上。请问律师,我能通过法律要回这些钱吗?

2019-02-05 06:44: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借条日期不是借条的“有效期”:借条永远有效,你永远都有权持借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只是你凭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保护你权利的“有效期”,法律上这个期限叫诉讼时效
    (2)你的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就从你要求对方还款对方却不归还时起计算。
    (3)如果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你要求法院保护你的债权,可能被法院驳回而不能借助法院的强制力量要求对方归还,但你仍然可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向对方索要欠款,只要对方同意还,你就有权接受。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 1、借钱到期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一审期限为6个月内,二审期限为3个月内,如果一审判决出来后,大家都服,则不用上诉,过了15天则生效,如果对方还不还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限为6个月内。
    2、有担保人了,在在担保期限内可以一起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你所说情况应当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
  • 借条上面没有担保人三个字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会不会构成担保呢,担保人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资格成为呢。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只在借条上签字没注明担保人三个字”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1、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
    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没有借据有其他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款事实也可以,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见证人的证人证言、对方承担债务的录音、录像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你的债权将很难得到保障,法院判决是要以事实为依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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