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被追尾,对方负责,但他只有交通保险,没有商业保险,只能赔偿2000,我的定损是4550,如果对方剩下的钱不赔偿怎么办?

2021-08-11 15:54: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
    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 汽车追尾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的,司机报案以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还要对整个追尾的流程进行调查
  • 汽车事故对方只有交强险不够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在理赔范围之内,就是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须做出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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