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最近在网上经常有一些同性恋者兼sm倾向的人对我进行骚扰,经过了解得知,原来有人把我的个人信息跟照片没经过我的允许私自发到同性恋网站,并且加以侮辱性语言.对我的人格造成伤害,使我身心倍受打击。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请您给我一些建议,让我怎么维权,不胜感激。

2019-02-05 08:20: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情节严重,则构成侮辱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你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有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司法解释:本条第五项关于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规定:生活中有些人利用先进的通信工具,发送一些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对这种行为应当予以严厉地打击。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是指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途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其行为特征是:
    (1)行为人通过信件、电话、手机、网络等途径实施了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的行为。这里的“淫秽”信息,根据《刑法》的规定,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信息;“侮辱”信息,是指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信息;“恐吓”信息,是指威胁或要挟他人,使他人精神受到恐慌的信息;“其他信息”既包括违法信息,如虚假广告、虚假中奖、倒卖违禁品等,也包括合法信息,如商品、服务广告等;“多次”一般是指三次以上。
    (2)行为人发送的信息必须是已经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即行为人发送的信息足以使他人由于收到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反复、经常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其行为遭到斥责、拒绝后仍然不停地发送,或者在夜间他人入睡以后发送等情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 :公布和宣扬他人隐私。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对公民的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也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例如,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擅自公布患者患有性病、艾滋病、麻风病、淋病等病情,致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如果传播公民的隐私,但对其名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但构成侵害隐私权
    三、其他涉及维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 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的婚姻受法律保护。
    被他人骚扰导致离婚在客观上是他人侵犯了当事人受保护的婚姻权利,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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