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工厂工作,脚骨折了。住院半个月了,我是家人,已经在医院护理半个月了,使用者一直没有回复我的护理费和父亲的生活费,怎么办?

2021-08-11 18:1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可以计算,主要由两种方法:
    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用
  • 你好,可以向单位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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