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房屋所有权归我!父亲和继母只有居住权!他们住了三间!我不知不觉租了别的房子!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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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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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要求进行房屋转让,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您对房屋的使用权。您可以同我详谈,我会尽可能的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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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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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