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现在我有个问题。在二房东手里租的商店,合同没有到期,他不在大房东那里租,我也不想干,押金说不给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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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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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证据协商或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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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诉讼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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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