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得了腰间盘突出,椎管狭窄,在县医院做了手术,可病情未见好转,到市医院查看,手术钉打入了椎管,只好在市医院取出了手术钉,像这种情况,县医院的第一次手术是医疗事故吗?该如何索赔?

医疗事故纠纷
2018-07-23 22:5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有违法医疗行为即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

    3、有主观过失;

    4、造成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

    5、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
  •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收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预缴: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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