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不给迁移公积金,该怎么办?

2021-08-12 12:26: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往往发生在单位调整或职工个人工作变动时。在单位调整或职工个人工作变动情况下,需要将职工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转移到变更后的单位或职工调入的单位,以准确反映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流动情况,保证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目的准确、完整。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主要有三个原因:  
    (1)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情形时,该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可能发生转移。  
    (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调入新单位就业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发生转移。  
    (3)单位录用职工就业的,如果该职工原来已参加过住房公积金制度,录用后,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发生转移。  在正常情况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一般由调入单位向调出单位提供调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由调出单位开出《宁波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入调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经调入单位转入确认后即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因此,住房公积金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的必须条款,如果用人单位有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应当写入劳动合同的待遇方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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