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男方没有生育能力,双方用捐赠的精子做了试管婴儿,孩子还没出世,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男方未尽过抚养义务,孩子长大后有赡养这个法律上父亲的义务吗?

2019-02-05 12:04: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均分,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孩子2周岁以下的由母亲抚养,2周岁以上的判给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10周岁以上的还会征求子女的意愿。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到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应当负担的义务有:
    (1)保护子女的身体健康;
    (2)照顾子女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子女财产;
    (4)为子女利益合理利用和处分其财产;
    (5)代理子女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子女进行诉讼;
    (7)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虽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是这种抚养不是无限期的。
    父母不能养子女一辈子,子女长大成人,参加工作,有了自己的收入,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就不再承担抚养义务。反过来,在父母年迈,生活困难时,子女还必须尽一份义务,赡养父母,照顾他们的生活。
  • 人如果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或者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如果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分配的份额可以平分,也可以由继承人之间协商。
    可以参考《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1)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您好!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成立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否则收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不成立,不受法律的保护,当然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您以前被收养,没办理有关的收养手续,那么,你们之间就不存在收养法律关系,因此就不存在您赡养的问题,您也无权继续居住在养父母家。尽管如此,如果客观上您的养父母确实将您收养,您长大成人,那么,在收养您所支出费用的范围内,您有义务对养父母进行补偿。
    建议您情份第一,好好和养父母协商,近一些您应该尽的道义上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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