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结婚三年了,丈夫的家人欺负我,而且我结婚一分钱也不需要彩礼和我丈夫我的条件是孩子现在儿子一岁了,我不想放弃孩子

2021-08-12 13:2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是我国婚姻传统习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要存在婚姻,就存在彩礼,无论多或者少。
    但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给了彩礼之后,却由于种种婚姻结不成婚或者结了几天婚就离婚了,那么这些情况下能不能要求返还彩礼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对这个问题中争议不大的部分给了明确的回答,规定在三种情况下肯定需要返还彩礼。
    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夫妻间有相互扶持的义务,您可以起诉离婚,主张分割共同财产,对方有错过可以主张少分或者不分,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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