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律效力

2021-08-12 20:0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撤销权是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代位权是存在三角债关系情形下,代位追偿债务的权利。撤销权是合同存在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的情况下,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
    在公司法中,亦存在撤销权情形,主要是对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可撤销行使的撤销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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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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