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与继母在我未成年时举办婚礼,但是结婚证是在我满18周岁以后才领取。继母有个儿子,未成年时判给父亲,与我同龄,父母结婚时,他已经满18周岁并不再上学,而我又上了5年学。请问这种情况下,继子对于我父亲和继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吗?我对继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吗?分别占多少份额呢?请求解答!谢谢!

2019-02-05 14:31: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进行,与继母均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来说是均分。
    即遗产除婚前个人财产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半是遗产,与继母进行分割。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有继承权。那么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呢?   法律规定,有抚养关系的子女有继承权。   《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一般实务中认定标准主要表现为:   
    (1)从经济方面,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的教育或生活费用给付了一部分或是全部;   
    (2)从生活方面,继父母是否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并在生活上照顾、帮助和关怀培养继子女的成长。   相关法条:   《继承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对于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继父母离婚后,仍有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权利。
  •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
    依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