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的村建了规划楼房小区,我们也想买,是三室一厅的房子,大队只给终身使用的协议合同,没有产权证,而且我们还是买别人名下的,我们应该怎么办。怎么样才可以从别人的手里转到我们的名下,才对我们有利。

2019-02-05 14: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没有产权的房屋,可以离婚时约定给孩子。后续能够办理产权证的,孩子取得所有权,后续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孩子拥有居住等使用权利。n  
    2、但是,上述离婚时约定将没有产权的房屋给孩子,只能在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作出。在到法院诉讼离婚时,对于没有产权的房屋,法院不会通过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确定房屋产权,只会判决或者调解由哪一方居住、使用。nn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n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n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n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房屋产权的办理流程如下:
    1.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按揭业主),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
    2.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携其往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及契税;
    3.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销售部工作人员;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理解。该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进入市场交易,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这里的“不得转让”应理解为不发生物权的转移,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将未经登记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律认定为无效合同,不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当事人认真订立和遵守买卖合同。
      对于该条中的“权属证书”的理解。这里的“权属证书”应理解为产权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当事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材料。实际生活中,这些证明材料有拆迁协议、开发公司出具的证明、开发公司开出的发票、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销售许可证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