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套深圳小产权房,拿房三年上下,沒有室内装修都没有搬入,过年期间天气寒冷把自来水管冻破了,厨房漏水,泡了楼底下的吊顶天花板和木地板。 由于未室内装修过,规定楼底下找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商,可是楼底下没理,立即提起诉讼了大家,我想问一下是大家的义务吗?必须赔付所有损害吗? 也有能否规定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商负责任?

2021-08-12 23:1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 楼上装修漏水的赔偿是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拍照登记损失,并找专业鉴定机构做损失鉴定,然后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具体的纠纷可在诉讼中得到解决
  • 关于业主维权,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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